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长安大学2021-202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长大团发〔2022〕7号)要求,经自主申报、民主推荐、学院团委评选、学院党委审核通过,拟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如下:

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团委提出。

:1204364265@qq.com

共青团长安大学运输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运输工程学院团委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公示(公示版).docx

运输工程学院疫情防控表彰专项获奖人员认定(公示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