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石白茜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5933

根据《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和《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复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葛颖恩、田新民

副组长:王建军、王来军、吴喜梅、李婷

组员:张生瑞、胡大伟、彭辉、邵海鹏、王永岗、朱文英、房建武

秘书:石白茜、汪帆、程延秋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3324—26

复试地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运输工程学院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应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专业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专业知识测试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学术水平及知识结构,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现实表现、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等。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见附件。

注意事项:(1)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22日上午9点前加入复试QQ群(群号:801561846),并备注:姓名+报考专业,相关复试的通知等将在群中及时公布。

四、资格审查

323日学院将在运输工程学院六楼会议室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政审表、体检表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原件;

5.除政审表、体检表及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提交原件外,其它材料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收取的相关材料概不退还;

6.考生所提供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复试资格;未能按时、按规提交材料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将被直接取消;

7.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准考证;在国(境)外获学历的学生需出示学历认证报告;

8.补充材料提交: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盖章后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少民骨干考生定向协议”提交至学院;

2)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退役大学生考生:报名时因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退役大学生考生等将需按照长安大学研招办单独通知到相关考生的具体流程提交相关材料。请此类考生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五、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向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42日前完成体检。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不含二级甲等)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请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六、关于调剂

我院2023年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七、录取

各学科(专业)初录名单严格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用完为止。



运输工程学院

2023320

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复试名单.xlsx

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x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pdf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