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学校《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长大研〔2021〕196号)文件相关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如下所示:
组 长:葛颖恩、田新民
副组长:王建军、王来军、吴喜梅、李婷
成 员:邵海鹏、王永岗、朱文英、房建武
秘 书:石白茜、程延秋
二、选拔条件
推荐选拔的考生基本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长大研〔2021〕196号)中有关要求。
三、选拔程序
1.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的《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硕士指导教师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报考当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申请考核的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符合申请资格者,由学院组织考核和复试,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
四、时间安排
1.资格初审:2023年4月7日12:00前,报考考生提交申请要求的所有资料。请将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报名+报名学生姓名+拟攻读博士专业+拟报考导师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sxyyb@chd.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南校区北院学术交流中心308办公室;
2.复试信息:请加入QQ群375339311,有关初审结果及复试信息将在群内通知,复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12日;
3.最终排名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4.2023年4月24日-26日,拟录取的考生登陆学信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并提交2023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体检须知
1.体检医院: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
2.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3.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4.长安大学在校学生复试时无需体检,进入拟录取后再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要求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学生,在拟录取时必须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名材料统一交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研招办;
3.本办法由运输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运输工程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