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运输工程学院现有交通运输工程和综合交通运输与智慧物流两个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交通运输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
一、招生专业
硕博连读博士学位招生专业:082300交通运输工程,0823J5综合交通运输与智慧物流。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086100交通运输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均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6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3.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4.考生报考需所报考的导师书面同意。
(二)直接攻博
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流程详见《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办法》。本项工作已结束。
(三)硕博连读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硕士二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硕士一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第一学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无不及格课程,申请硕博连读后必须完成培养计划内有课程学习并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同时,须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全国性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上表现突出,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4.入学方式为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的资格。
5.《长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四)学术学位博士普通招考
1.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需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为其指导教师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含全国行业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
3.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 (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第一)发表SCI或EI检索的英文期刊论文。
(3)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五)专业学位博士
1.满足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2.考生应为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报考专业领域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长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四、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硕士二年级研究生以及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考生。
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
第二批次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学术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普通招考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各类专项计划等)。
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网报地址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3.网报要求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申请人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申请人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未通过我校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后续考核、录取。
凡不按要求采集、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第一批次提交材料时间:
(1)时间: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2:30-5:30
(2)地点:运输学院308办公室
(3)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请按照纸质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按照申请材料清单编号顺序整理成册,并做封面列出材料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电子版命名为“2026年第一/二批次硕博连读/专业博士+姓名+导师+联系电话”发送至ysxyyb@chd.edu.cn,纸质版用长尾夹夹起,放在透明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左上方写明“2026年第一/二批次硕博连读”/“2026年第一/二批次专业博士”,“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普通招考”,在下方中间位置写上“姓名、申报导师、本人联系电话”交学院。
异地可通过EMS邮寄材料或找人转交。
邮寄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29-82335308。
5.第二批次时间群内另行通知。
(4)材料清单
1.考生网上报名后生成并打印出的表格;
2.《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以及报考导师的推荐信(报考导师本人手签),推荐书要由专家亲自分别填写;
4.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5.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6.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申请人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申请人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在读硕士申请人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申请人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
7.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申请人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已获硕士学位者)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研一或研二无需提供;
11.导师同意接收函;
12.定向就业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五、考核
(一)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网报提供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如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材料评审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提供的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1.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后,将网报材料打印装订并按时寄送至报考学院。学院根据纸质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2.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学位课平均成绩(占60%)及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占40%);普通招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包括考核成绩(满分100,占60%)和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占40%),普通招考考生的考核可通过考试、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等多种形式开展。
六、录取
(一)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还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群及复试时间
请第一批次报考考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加入QQ群(1031354017),并将备注改为姓名+报考方式+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考生于2026年3月10日-3月20日加入以上QQ群,并将备注改为姓名+报考方式+第二批次。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
1.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名材料统一交学院,由学院拟录取后统一上报研招办。
3.博士选拔采取择优录取原则。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长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chd.edu.cn/2025/1205/c2770a257586/page.htm
长安大学运输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一批).xlsx
运输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