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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1.部门职责

学生事务办公室是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的指导和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的管理、组织、服务的部门。具体如下:

1)负责本院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3)负责学院学生的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负责指导学生班级的建设和管理,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5)负责学生的奖励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及职业规划工作,帮助学生合理选择顺利就业;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助学校心理中心做好学生心理调查与咨询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办公地点及电话

    南校区

    办公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白楼611

    办公电话:029-82334067

    北校区

    办公地点:长安大学北校区17号楼3楼学生事务室

    办公电话:暂无